- 索 引 號:QZ05131-0200-2025-0005
- 發布機構:石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1
- 標題:石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七部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石獅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備注/文號:獅住建規〔2025〕2號
- 發布日期:2025-07-01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房地產市場環境,提升市場信心,精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現將《關于進一步促進石獅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石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石獅市財政局
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石獅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石獅監管支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進一步促進石獅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房地產市場環境,促進房地產行業有序、良性、正向、健康發展,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新變化,提升市場信心,精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適度優化規劃管控條件
(一)優化計容規則
文件執行后取得用地批準手續的住宅小區等房地產開發項目,住宅區內獨立設置的公用配電房、設置在住宅建筑首層及以上的公用配電房(指需移交供電部門的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供配電設施,包括環網室、配電室等)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鼓勵小區住宅建筑間建設地面風雨連廊,不計容不計密;住宅建筑外挑陽臺面積總和按不超過套內建筑面積20%控制。住宅底層架空層高應控制在3.0米至5.1米,酒店、商業、辦公等公共建筑底層架空層高不應低于4.5米,架空層設置為城市公共開放空間、公共停車的可不計容,城市公共開放空間、公共停車應對項目外居民開放并允許使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二)單列安置房(安商房)停車配建標準
安置房(安商房)停車位原則上按以下標準配建:90-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戶型每戶配建標準不低于0.8個車位,45-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戶型每戶配建標準不低于0.5個車位,45平方米以下(含45平方米)戶型每戶配建標準不低于0.3個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三)優化規劃條件內容
1.放寬商業辦公管控。商務金融項目可不采取公共走廊式布局,應合理按層集中設置開(茶)水間、衛生間、公共休息區域等功能房間,不得采用單元式、套型式設計,但涉及不可分割類或按層分割類商務金融項目允許標準層建設不超過2個帶獨立衛生間的獨立單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2.統籌綠地空間布局。鼓勵經營性用地與相鄰的零星綠地、邊角綠地等一并出讓。綠地與經營性地塊可統籌計算指標,統一設計,同步實施,兩地塊地下空間可統籌設計實施。在滿足消防及結構安全的前提下,放寬經營性用地與綠地間的建筑退讓距離。綠地規劃方案應征得園林部門同意,由競得單位負責建設、管養,綠地建成后無條件對外開放使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3.允許必要的出入口占用綠地。建設項目與規劃綠地相鄰,確實必須通過綠地設置機動車出入口與規劃道路相連接的,簡化審批手續,出入口寬度結合總平面規劃方案確定。(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二、優化土地供給
取消土地出讓限價設定,房價不再設置最高價格限制。土地出讓前明確地塊教育劃片。(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局、教育局)
三、支持商品房套型結構調整
對尚未開工(含部分未開工)商品房項目,在符合土地出讓合同和規劃條件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允許開發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適當調整套型結構。(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四、優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數認定
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認定住房套數時予以核減1套家庭住房套數,不論該套房是否存在未結清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按核減后相應的商業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執行。(責任單位:石獅金融監管支局)
五、優化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降低貸款首付比例。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貸款首付款比例下調為20%。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貸款首付比例為15%。(責任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單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調整為60萬元。(執行至 2025年12月31日止)(責任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三)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子女的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符合其他貸款申請條件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最高貸款額度基礎上另加20萬元。(責任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六、適度優化資金監管和預售政策
(一)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深化貫徹落實《石獅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在重點監管資金使用上,對未兌現的房票金額計入重點監管資金額度進行核算。(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二)允許銀行保函置換監管資金
鼓勵并協助有資金需求的開發企業采用商業銀行保函行式替代監管帳戶帳戶帳戶資金,替代額度按《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商業銀行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2〕104號)執行。(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三)支持企業在本市拿地開發
對在本市競得新出讓土地的開發企業,可使用舊項目資金監管帳戶上金額的50%支付土地款。(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四)放寬預售價格調整限制
對商品住宅、商業辦公及車位的價格下調幅度與時間不再進行限制。(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七、適度實施財政補貼政策
(一)對購買一手商品住宅適度補貼
文件執行期間購買一手商品住宅的,給予購房款總額1%的購房補貼(購房金額以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成交價為準、購房時間以網簽提交時間為準、受理時間以網簽提交時間起算一年內為限)。(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住建局)
購房人憑購房合同備案登記證明、購房款支付憑證和完稅證明正本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請,由市住建局定期匯總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審批后,市財政局兌現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住建局)
(二)對新市民等行業人才實施購房補貼
按照《2025年新市民、高校技校及公共科研人才、新聞傳播與旅游人才和電子商務行業人才“積分入住”保障實施細則》,對符合“積分入住”保障條件的行業人才購買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政府按照一定標準給予購房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社局、住建局)
(三)對青年人才首次購房實施補貼
為加快推進石獅青年發展型縣域試點建設,鼓勵和吸引更多青年人才來石獅創新創業,緩解青年人才購房壓力,提高幸福感和歸屬感,為高質量打造全域共富先行示范區集聚新興人才力量,高校畢業生、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首次在石獅市民營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穩定就業或自主創業的,可享受最高8萬元購房補助。對所學專業和就業(創業)單位屬于石獅市新賽道產業、未來產業的青年人才,獎補標準上浮5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社局、住建局)
購房人可對照上述三款財政補貼政策,選取任一符合自身條件的條款申請補助,并不得重復申請。
八、其他說明
(一)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泉州市出臺的各項企業扶持政策措施,積極協助企業向上級申報。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本政策與上級政策重復、類同部分,如我市補貼標準低于上級,按上級政策執行;如我市補貼標準高于上級,購房人可在申請上級補貼資金后向我市申請補齊不足部分。
(二)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止。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石獅市青年人才購房補助實施細則
附件
石獅市青年人才購房補助實施細則
為加快推進石獅青年發展型縣域試點建設,鼓勵和吸引更多青年人才在石獅創業創新,緩解青年人才的購房壓力,提高他們的幸福感和歸屬感,為高質量打造全域共富先行示范區集聚新興人才力量。特制定《石獅市青年人才購房補助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一、補助條件
35周歲以下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博士放寬至40周歲)、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人員在石獅就業創業,自行購買首套房,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我市民營企業、民辦非企業、民辦高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大院大所穩定就業或自主創業,在我市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繳費3個月以上,且申請時仍在崗;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泉州無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優惠政策;
(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于2025年5月16日之后來石獅市就業創業并在石獅市購買首套住房,于購買住房后(以商品房網簽備案或房屋交易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一年內線上申報,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二、補助標準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雙一流”高校本科生〔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學士參照執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全日制大專生分別提供購房補助8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1萬元。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按相當于本科學歷,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取得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或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人員按相當于大專學歷落實購房補助待遇。對所學專業和就業(創業)單位屬于石獅市新賽道產業、未來產業的青年人才,獎補標準上浮50%。
三、申請程序
申請人登錄“泉州人才港灣”網站或“泉州人才港灣”微信小程序端口進行注冊申報,在線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申請材料。
四、審核發放
(一)資格審核。申請人提交申請信息后,經用人單位在系統上初審,由石獅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核;住建、資源規劃部門核查申請人家庭住房情況。審核進度及時在線上系統反饋。
(二)補貼發放。審核符合條件的,由石獅市人社局將補貼發放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發放方式為:2萬元及以下購房補助的,審核通過后一次性發放;申請4萬元及以上購房補助的分兩次發放,補貼申請審核通過后的第一年發放50%(發放時需在石獅參保),第三年根據其就業創業情況發放另外50%(發放時需三年內均在石獅參保,且仍在我市單位工作或自主創辦企業)。
五、其他
石獅市青年人才購房補助實施細則參照“《泉州市人才人口“雙增”行動方案》服務、獎補項目實施細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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