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許可類
1、撤銷行政許可的;
2、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經聽證程序作出的;
3、直接涉及申請人與第三人重大權益的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行政處罰類
1、對公民處以二百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三千元以上罰款的;
2、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建設、責令停止施工的;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
4、吊銷有關許可證、撤銷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的;
5、擬報請給予關閉的;
6、涉嫌犯罪需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
7、涉及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8、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
9、被媒體曝光、社會影響較大的;
10、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執法決定進行糾正的;
11、作出行政賠償或者不予行政賠償決定的。
三、行政強制類
1、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的;
2、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決定的;
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
四、其它重大執法決定
1、涉及重大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項;
2、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引發社會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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