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開展重點鄉鎮(街道)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督導幫扶行動實施方案》(泉安辦〔2024〕101號)安排,我市選取寶蓋鎮、蚶江鎮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督導幫扶重點鎮,依托“三員一程序”,全力助推安全生產標準化提檔升級,以點帶面提升全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為根本,以“三員一程序”為抓手,通過幫扶重點鎮(街道)和生產經營單位,以點帶面,有效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工作,全面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現“控事故、保安全”。
二、督導幫扶對象
1.寶蓋鎮、蚶江鎮人民政府;
2.寶蓋鎮、蚶江鎮轄區內各100家生產經營單位。
三、督導幫扶內容
(一)鎮政府方面。重點圍繞“1+5”標準化提升工作體系落實(即標準化+網格化+信息化+雙重預防機制+技術服務+約束激勵)、“33456”工作法的推行情況(即劃分“三類企業”對標創建、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三張清單”、實行“四色”安全風險等級動態監管、推行現場“5S”管理、完善“六有”可視化安全警示標識)、宣傳發動情況(宣傳教育、專題培訓)”等方面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幫扶(詳見附件4)。
(二)生產經營單位方面。參照《GB/T33000-2016》要求,劃分三類企業(規上、中等、小微)分類指導,結合泉州市標準化提升“3456”工作法(即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三張清單”、實行“四色”安全風險等級動態監管、推行現場“5S”管理、完善“六有”可視化安全警示標識)等方面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幫扶(詳見附件3)。
四、督導幫扶流程
(一)自查自糾階段(2024年11月15日前)
寶蓋鎮、蚶江鎮要對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行動工作進行動員部署,選取本轄區內100家生產經營單位作為督導幫扶對象,認真對照督導幫扶內容和細則要求,對2021年以來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階段性工作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形成書面自評報告于11月15日前報市安辦留檔備存。
(二)督導幫扶階段(2024年12月31日前)
1.幫扶階段(11月30日前)。市安辦成立由市應急局掛鉤科級干部和業務骨干為成員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督導幫扶行動小組,聘請專家團隊依托“三員一程序”,深入寶蓋鎮、蚶江鎮和企業一線,全面開展督導幫扶工作,充分發掘鄉鎮和企業特色亮點、主要成效、存在不足、提出建議意見等,形成鎮標準化提質增效行動工作報告。
2.督導階段(12月15日前)。泉州市各掛鉤科級干部會同各級安全生產專家組、業務骨干等組成督導組,對照鎮標準化提質增效行動工作報告,通過走訪現場、查閱檔案、詢問交流等方式,對寶蓋鎮、蚶江鎮和部分企業(不少于10家)進行督導核實,核實結果不一致的,由我市安辦重新組織專家開展幫扶。
3.復核階段(12月31日前)。泉州市安辦聘請專家對寶蓋鎮、蚶江鎮提質增效行動工作報告進行集中審核,系統歸納總結標準化創建以來的成果,深入分析全市標準化提升工作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的個性問題,提出針對性強的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計劃,形成泉州市標準化提質增效行動工作報告。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5年1月20日前)。寶蓋鎮、蚶江鎮要以此次督導幫扶為契機,將報告結果運用和推動工作結合起來,總結經驗做法,加大典型培育力度,于2025年1月15日前各新增不少于10家標準化運行良好、安全管理規范、員工素質較高的標桿企業,促進各行業領域典型示范提質擴面,切實提升示范引領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重點鎮標準化提質增效行動推動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將標準化提質增效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親自謀劃、親自推動,將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行動工作部署貫徹落實到每一個一線干部、每一家生產經營單位。
(二)加強宣傳引導。要通過公眾號、報刊、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標準化提質增效行動工作的目的意義、工作原則和計劃安排,定期報道先進成功經驗、曝光落后典型案例,用“正面”帶動“全面”、“反面”觸動“個別”,引導廣大生產經營單位深刻認識標準化自主創建和自覺提升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加強總結提升。要依托“三員一程序”,持續完善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工作常態化機制建設,系統梳理經驗做法及問題不足,持續提升標準化建設水平和質量。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未達標或虛假創建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督導幫扶及執法檢查力度,及時曝光執法典型案例,強化震懾作用,以執法高壓態勢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附件:1.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督導幫扶行動鎮掛鉤科級干部名單
2.**鎮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行動報告撰寫格式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督導幫扶行動細則
4.鎮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督導幫扶行動細則
石獅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1月4日
附件1
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督導幫扶行動
鎮掛鉤科級干部名單
序號 |
轄區 |
重點鄉鎮 |
企業底數 |
泉州市掛鉤科級干部 |
石獅市掛鉤科級干部 |
1 |
石獅 |
寶蓋鎮 |
413 |
陳秋茹 |
朱永得 |
2 |
石獅 |
蚶江鎮 |
233 |
吳龍飛 |
傅途 |
附件2
**鎮安全生產標準化
提質增效督導幫扶行動報告撰寫格式
前言
(背景描述)
一、目的及范圍
二、幫扶內容
三、被幫扶單位基本情況
屬地政府基本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情況(規上、中等、小微和)、行業類別等信息。
四、標準化開展情況
屬地政府標準化開展情況(1+5機制落實情況)、各類型和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標準化開展情況。
五、存在問題
六、建議與意見
七、結論
附件3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督導幫扶行動細則
企業名稱: 時間: 年 月 日
項目 |
督導幫扶內容 |
督導幫扶細則 |
扣分原因 |
得分 |
一、 目標 (4分) |
1.制定標準化創建、運行、提升計劃。(2分) |
是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標準化創建、運行、提升計劃。(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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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并完善全員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2分) |
是否依法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其考核標準清單,并開展考核。(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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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機構 和職責 (7分) |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強安全管理人員。(3分) |
(1)是否依法設置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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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一定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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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強第三方的安全管理。(2分) |
是否加強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管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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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查證照、證書,制定年檢計劃。(2分) |
是否組織生產經營證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照)、三項崗位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資質證書、設備設施(包括但不限于特種設備、儀表儀器、防雷)檢測檢驗等自查,并列出相應年檢計劃。(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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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規章 制度 (3分) |
6.辨識標準化提升對標標準。(3分) |
(1)是否按照我市劃分“三類企業”標準識別本單位歸屬標準化提升類型。(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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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照創建標準開展自評打分,每缺失一年扣1分。(扣滿2分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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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教育 培訓 (6分) |
7.開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訓。(3分) |
(1)是否開展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培訓。(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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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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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開展全員標準化提升宣傳教育培訓。(3分) |
(1)是否組織開展全員參與的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專題培訓。(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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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結合本單位實際開展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宣傳。(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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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三張 清單” (15分) |
9.編制安全檢查清單。(6分) |
(1)是否結合實際編制本單位安全檢查清單,明確各層級檢查責任、檢查頻率和整改要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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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將本單位安全檢查清單細化分解形成車間(部門)安全檢查表冊,明確各層級檢查責任、檢查頻率和整改要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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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將本單位安全檢查清單細化分解形成崗位(班組)安全檢查卡片,明確各層級檢查責任、檢查頻率和整改要求。(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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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形成隱患清單。(5分) |
(1)是否對照本單位安全檢查清單、車間(部門)安全檢查表冊、崗位(班組)安全檢查卡片開展隱患排查。(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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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查隱患是否逐級建立隱患清單。(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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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制定整改清單。(4分) |
(1)對排查的隱患是否建立整改清單。(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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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及時整改到位,閉環管理,動態清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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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四色” 安全 風險 分級 管控 (15分) |
12.辨識評估安全風險。(5分) |
(1)是否開展安全風險辨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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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編制安全風險點冊。(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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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確定企業的整體風險等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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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繪制“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實施安全風險公告。(10分) |
(1)是否繪制本單位及各風險評估單元的“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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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將本單位及各風險評估單元的“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張貼在現場。(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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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實施安全風險公司(廠、礦)、車間(部門、工段、區、隊)、班組(崗位)“三級”警示公告。(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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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現場 “5S” 管理 (15分) |
14.實行現場“5S”管理。(15分) |
(1)生產現場、廠區建(構)筑物、消防設施、其它場所與設施是否運用“5S”實施現場管理標準化。(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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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對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動火作業、有(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爆破作業、封道作業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作業許可審批手續。(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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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六有” 可視化 標識 (15分) |
15.完善“六有”可視化標識。(15分) |
(1)車間地上標線是否設置到位。(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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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線流向標是否設置到位。(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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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設備銘牌是否設置到位。(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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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要閥門或開關掛牌是否到位。(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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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崗位安全警示是否到位。(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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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是否嚴格履行作業許可審批手續。(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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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應急 管理 (10分) |
16.建立隊伍、配備應急物資。(2分) |
(1)是否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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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和物資;并進行經常性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行。(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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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制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2分) |
(1)是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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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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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開展應急處置、事故管理。(2分) |
是否及時查明每一起事故發生的時間、經過、原因、波及范圍、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等,分析事故的直接、間接原因和事故責任,深入開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同步建立健全事故檔案和管理臺賬。(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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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標準化 運行 提升 (10分) |
19.持續運行標準化。 (6分) |
(1)是否對本單位標準化工作開展自評、形成自評報告,每缺失一年扣1分。(扣滿2分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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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及時對自評中存在的不合格項逐一整改,持續改進提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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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總結提煉形成企業整體創建提升過程經驗做法。(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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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運用“泉州市安全生產標準化智慧管理平臺”按時完成信息錄入。(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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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運用標準化成果。 (4分) |
(1)是否運用標準化創建提升成果,經企業主動申請,開展安全生產星級評定工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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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對安全生產星級評定結果進行公開公示或者授牌。(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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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得分 |
附件4
鎮安全生產標準化提質增效督導幫扶行動細則
項目 |
督導幫扶內容 |
督導幫扶細則 |
扣分原因 |
得分 |
一、 全域 統籌 標準化 (28分) |
1.學習貫徹市委、市政府有關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的決策部署。(2分) |
是否及時組織傳達學習市委、市政府有關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的目標要求,統一工作思想。(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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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將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擺上本級安全生產重中之重的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6分) |
(1)本級黨委或政府是否定期不定期研究部署標準化專項行動工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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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級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是否采取適當方式定期不定期督促、推動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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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級安全生產分管領導是否定期不定期研究分析、督促落實本轄區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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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相關方案,明確分工、完成時限、工作措施和具體要求等。(4分) |
(1)是否結合實際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的。(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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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結合實際制定鄉鎮(街道)各部門職責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分工、完成時限。(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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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開專題會或現場會,全面部署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各項工作。(2分) |
是否召開安全生產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專題會或現場會。(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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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覆蓋開展標準化創建創建。(5分) |
轄區企業是否全覆蓋開展標準化創建的,每發現一家扣1分。(扣滿5分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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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5分) |
轄區企業是否全覆蓋建立全員責任制及其考核清單,每發現一家扣1分。(扣滿5分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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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總結典型經驗做法。(4分) |
是否形成鄉鎮(街道、園區)典型經驗做法文字匯報材料;(3分) 形成PPT匯報材料。(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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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安全 監管 網格化(31分) |
8.建立網格員隊伍。(2分) |
是否建立專兼職安全生產網格員隊伍。(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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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傳達學習標準化相關文件精神。(5分) |
是否按要求及時將有關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文件精神傳達到轄區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的,每發現1家未傳達到位的扣1分。(扣滿5分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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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按要求劃分“三類企業”。(5分) |
(1)是否完成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底數再摸排任務,并劃分規模以上、中等、小微等3個類型。(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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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鄉鎮(街道、園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底數臺賬及創建提升情況,每發現1處扣1分。(扣滿3分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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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摸清“九小場所”底數。(4分) |
(1)是否完成本轄區“九小場所”[含小型學校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小型醫療機構、小商店、小餐飲、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生產加工企業]底數排查。(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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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九小場所”的底數臺賬及創建提升情況。(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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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培植一批標桿企業。(5分) |
是否培育一批標準化運行良好、安全管理規范、員工素質好的企業;(2分)是否復制推廣標桿企業典型經驗,開展觀摩調度推進會。(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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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提升企業評審達標率。(5分) |
轄區所有企業評審達標率低于5%,扣5分,評審達標率5%-10%,扣3分;評審達標率10%-15%,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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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全覆蓋實施星級管理。(5分) |
轄區所有企業是否開展星級評定工作的,每發現一家扣1分(扣滿5分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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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預警 預測 信息化 (10分) |
15.運用信息化系統。(10分) |
(1)是否督促本轄區所有生產經營單位納入“泉州市安全生產標準化智慧管理平臺”,并做好信息采集錄入;信息采集率低于95%,扣1分,低于90%,扣2分。 |
||
(2)是否督促本轄區“九小場所”納入“泉州市安全生產標準化智慧管理平臺”,并做好信息采集錄入;信息采集率低于95%,扣1分,低于90%,扣2分。 |
||||
(3)是否督促指導企事業單位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錄入泉州市安全生產標準化智慧管理平臺,并按期完成整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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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組織轄區企事業單位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情況錄入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系統,每發現1家未報送的扣1分。(扣滿2分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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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開展“泉州市安全生產標準化智慧管理平臺”運用專題培訓,扣2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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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雙重 預防 常態化(17分) |
16.建立風險分級管控機制。(2分) |
是否完成整體安全風險評估并實行“紅橙黃藍”安全風險動態監管。(2分) |
||
17.建立隱患排查機制。(5分) |
(1)是否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作為安全檢查清單的重點,查缺補漏更新檢查清單。(2分) |
|||
(2)是否運用“三張清單”,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檢查,建立隱患清單、整改清單,形成閉環管理。(3分) |
||||
18.開展專題培訓。(6分) |
(1)是否根據本轄區實際制定標準化提升行動專題教育培訓計劃。(2分) |
|||
(2)是否組織本轄區領導干部、安全監管人員、基層網格員、輔導專家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員系統學習標準化提升業務知識。(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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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開展宣傳教育。(4分) |
(1)是否廣泛宣傳標準化提升典型經驗、工作動態和標準規范等相關知識的。(2分) |
|||
(2)是否制定本轄區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宣傳工作方案。(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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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技術 服務 規范化 (10分) |
20.發揮安全生產專家或行業領域主管(監管)部門優勢。(2分) |
是否邀請安全生產專家、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或行業領域主管(監管)部門業務骨干,參與轄區企業標準化提升。(2分) |
||
21.實施專項幫扶推動。(8分) |
(1)是否開展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專項檢查;(2分) 是否對檢查進行匯總形成臺賬。(2分) |
|||
(2)是否對幫扶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落實整改。(2分) |
||||
(3)是否對幫扶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或上報有關部門處罰。(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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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約束 激勵 差異化 (4分) |
22.差異化監管。(2分) |
(1)是否對不予評定星級的企業或未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存在“紙上標準化”、假創建的企業等作為重點檢查對象。(2分) |
||
23.激勵措施。(2分) |
(2)是否落實標準化提升專項行動激勵措施的。(2分) |
|||
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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