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立案 時間 |
案由 |
執法類別 |
執法法律 依據 |
執法法律 條件 |
執法決 定日期 |
辦理程序 |
辦理 結果 |
1 |
2025.5.27 |
江丹丹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擅自從事醫師執業活動案 |
醫療衛生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九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醫療器械,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參照福建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違法情節:1.造成(有)下述后果(情形)之一的:(1)非法行醫時間少于半年。處罰裁量標準:處以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罰款。” |
2025.8.13 |
一般程序 |
未履行 |
2 |
2025.5.28 |
石獅黃擁軍內科診所診療活動超出登記或者備案范圍案 |
醫療衛生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診療活動超出登記或者備案范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者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 |
2025.8.13 |
一般程序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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